1、《重庆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、遗失补办申请表》;
2、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(2份);
3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及复印件);
5、计量认证证书正本(原件及复印件);
6、技术人员名册;
7、机构承诺书(承诺搬迁后的场所的检测能力满足资质标准要求,原场所不再开展工作);
8、场所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及场所产权证明;
9、变更后场地(设备)平面布置图,并注明面积(仅适用于地址变更);
10、实地核查办公场所,包括核查仪器设备、环境条件等,并由接收地住建委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(2份,1份装订成册,1份由区县建委通过OA系统报送市建委办公室)。
备注: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印章、核验章。